2018重庆社保小微企业减免政策

2018-12-18 点击:13616

2018公司社保小微企业减免政策

2018年,小微企业社保,养老保险可以比正常缴费节约256.48元/月;具体政策如下:

(一)小微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本方案规定享受社会保险缴费费率调整:

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标准,并在九龙坡区注册经营;

2.按规定在所在区参加社会保险(不含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企业),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招用城乡劳动力(不含劳务派遣工、外包工等),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二)社保缴费标准调整

(1)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调整标准。审核通过的小微企业在参加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单位缴费费率下降为12%(之前为19%,社保基数3664元)

(三)、申报及执行时间

(1)申报时间:2018年9月15日开始申报,2018年12月15日停止申报;2017年已享受社保降费优惠政策的企业,2018年继续执行,不再重复申报。

(2)执行时间:2018年新申报的企业,经审核符合享受条件的,从2018年1月1日执行降费。降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四)申报材料

1.《小微企业参照个体工商户缴纳养老保险申请表》(附件1,一式6份)。

2.《小微企业用工明细表》(附件2,一式6份)。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2018年一季度(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单位成立前3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或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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